建筑工程技术学院
关于开展2009-2010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、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2009-2010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现已展开,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条件:
(一)奖学金的评定以学习成绩、体育考核成绩、综合素质测评分数、劳动课成绩为依据。无劳动教育计划的不计劳动成绩。
特等奖学金评定条件:考试课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,单门科成绩在85分以上;考查课成绩为优秀;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20%;劳动考核为优秀;
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:考试课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,单门科成绩在80分以上;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;其中良好等级不超过1门;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20%;劳动考核为优秀;
二等奖学金评定条件:考试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,单门科成绩在75分以上;考查课成绩为良好以上;其中良好等级不超过2门;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30%;劳动考核为优秀;
三等奖学金评定条件:考试课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,单门科成绩在70分以上;考查课成绩在中等以上;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50%;劳动考核为良好以上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选
1、 受到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;
2、 《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测定在良好75分(不含良好)以下者(因身体原因,经批准免测的除外);
3、 在教室、宿舍等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记录者。
(二)三好员工评定条件: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。
2、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遵纪守法,在教室、宿舍和其他公共场所均有良好的表现。
3、学习认真刻苦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学习成绩优良,是奖学金获得者。
4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。
(三)优秀员工干部评定条件: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,作风正派。
2、学习认真刻苦,学习成绩良好,为奖学金获得者。
3、在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才能和突出的工作成绩。
4、热心为同学服务,工作勤奋努力,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5、所在宿舍卫生良好。
6、担任员工干部半年以上。
(四)单项奖评定
1、开拓创新奖:在公开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、专业作品、文学作品等;获得国家专利、科技成果等;获得院级以上奖励者,可获此奖项。
2、竞赛优胜奖: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竞赛:市级获一等奖、省级获二等奖以上、国家级获三等奖以上者,可获此奖项。在非政府组织的各种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,且影响较大的,也可获此奖项。
3、学习奋斗奖:非英语专业员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、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技能证书、提前修满学分并毕业、在校期间获得本科以上学历者,可获此奖项。
4、精神文明奖:拾金不昧、助人为乐、坚持做好人好事等,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着,可获此奖项。
5、见义勇为奖:与坏人坏事作斗争,奋不顾身保护国家、集体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者,可获此奖项。
(五)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
1、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同学、勇于争先的班委会。
2、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团结友爱、遵纪守法、集体观念强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
3、有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,班级平均学习成绩位于系前列。
4、积极参与学院和系组织的各项活动,班级宿舍卫生无“差”记录,班级整体宿舍状况较好。
5、全班无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、各班级按照名额分配比例,班级获得奖学金总人数严格控制在比例之内;
2、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评定由学院统一协调分配,各班级经初评,可将满足条件的员工先行列入奖学金评定草表中;
3、各班级由于自身的具体成绩情况不同,获得特等、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学金的比例各不相同,但获奖总人数确保不超过规定人数;
4、各班级评定小组认真审核奖学金申请者各项条件,不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处理;
5、申请单项奖的员工需同时提交证书复印件;申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A4纸打印的校级先进班集体申请书;
6、各班级将认真审核过的草表经班主任签字认可后于9月10日之前交至宋磊老师处。
建工学院学工办
2010年8月28日